坚持深化改革,将管借给基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。
继续推行审批正面清单制度,理费依照规定该简化的予以简化,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目录中的一律豁免管理。
推行执法正面清单制度,被投对纳入正面名单的251户企业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。
制定印发《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》,企业推出13项举措转方式,提效能,助力营商环境改善。
坚持依法行政,东湖不断规范执法行为。
全面落实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,产业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,产业对10起市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,对5起环境违法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。